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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要求中介机构对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行为进行严格审查

证监会发布 · 2021-09-24 19:16

9月24日讯,证监会消息,证监会起草了《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投资银行业务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投资银行业务廉洁从业行为进行规范,现公开征求意见。要求相关中介机构在投行项目股东穿透等事项核查中,重点对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行为进行严格审查,严格禁止突击入股、“影子股东”、违规代持等违法违规“造富”行为。

为切实加强对注册制下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廉洁从业监管,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持续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为注册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会起草了《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投资银行业务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http//www.csrc.gov.cn),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jigoubu@csrc.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中国证监会机构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4日。

中国证监会

2021年9月24日

附件1:《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投资银行业务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投资银行业务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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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9/24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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